浅谈传统法医病理学证据在命案中的证明标准

DF795.4; 目的 探讨命案诉讼程序中的传统法医病理学证据在命案中的证明标准.方法 比较了国外不同法系关于证明标准体系的相关特点,深入分析与命案相关的各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并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结果 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损伤及致伤工具是最为重要的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是命案中证明标准体系的“三大支柱”.结论 命案中的传统法医病理学证据证明标准的划分不仅对于提高检案法医的证据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存在重大瑕疵的案件,可以在诉讼最开始的阶段进行证据补正或终结诉讼,这对于节约司法资源亦有重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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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复旦学报(医学版) Vol. 44; no. z1; pp. 69 - 71
Main Authors 孟航, 马开军, 沈忆文, 薛爱民, 牛晨光, 谢建辉
Format Journal Article
LanguageChinese
Published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 上海200032 2017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 上海 200083%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 上海,200083%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 上海20003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上海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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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DF795.4; 目的 探讨命案诉讼程序中的传统法医病理学证据在命案中的证明标准.方法 比较了国外不同法系关于证明标准体系的相关特点,深入分析与命案相关的各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并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结果 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损伤及致伤工具是最为重要的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是命案中证明标准体系的“三大支柱”.结论 命案中的传统法医病理学证据证明标准的划分不仅对于提高检案法医的证据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法医病理学证据要素存在重大瑕疵的案件,可以在诉讼最开始的阶段进行证据补正或终结诉讼,这对于节约司法资源亦有重大价值.
ISSN:1672-8467
DOI:10.3969/j.issn.1672-8467.2017.suppl.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