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的反思:法律的历史维度

法律史作为法律学科的一个独立部门,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法律史在法律学科中始终处于一种边缘地位,似乎也是学界共识.为此,法律史学界进行了长时间的反思,并产生了法律史是历史还是法学的分歧.法律史的边缘地位和法律史的身份困惑有关:一方面,法律史往往聚焦于对历史上法律的研究,看起来似乎成了历史研究的一部分,但是研究的范围和视角又使它区别于历史研究;另一方面,尽管其以历史上的法律为研究范畴,但因为不关注现行法,造成与现实法律问题的疏离.因此,如果改变法律史在法律学科的边缘地位,就需要向现行法回归,以现行法为研究对象,将法律史视为一种方法或视角,在现行法中挖掘历史的空间,构建针对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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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61; no. 1; pp. 138 - 146
Main Author 赵立行
Format Journal Article
LanguageChinese
Published 复旦大学 法学院,上海,20043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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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法律史作为法律学科的一个独立部门,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法律史在法律学科中始终处于一种边缘地位,似乎也是学界共识.为此,法律史学界进行了长时间的反思,并产生了法律史是历史还是法学的分歧.法律史的边缘地位和法律史的身份困惑有关:一方面,法律史往往聚焦于对历史上法律的研究,看起来似乎成了历史研究的一部分,但是研究的范围和视角又使它区别于历史研究;另一方面,尽管其以历史上的法律为研究范畴,但因为不关注现行法,造成与现实法律问题的疏离.因此,如果改变法律史在法律学科的边缘地位,就需要向现行法回归,以现行法为研究对象,将法律史视为一种方法或视角,在现行法中挖掘历史的空间,构建针对现行法的法律史话语权.
ISSN:0257-0289
DOI:10.3969/j.issn.0257-0289.2019.01.014